会员特权

运作模式

人员角色分类 在创客空间的人员分为以下7种,其中1、2、3属创客空间的工作人员

所有参与其中的人员分别有以下权利

1、创始人 对整个创客空间的运作负责,提供一切资源保证空间运作,拥有对空间活动及项目的发起权、审核权和一票否决权,以及对创客空间对外交流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并负有代表空间对媒体阐述空间精神的责任。

2、联合创始人 与创始人一样对创客空间的运作付有协同运作责任,提供资源协助空间发展,同样拥有发起权和审核权,创始人不在场时代表创始人管理空间的权利。

3、常驻会员 在空间拥有固定的办公位置,有权优先参加各种创客空间的活动,拥有对空间活动的项目的提议权,同时负有维护空间日常工作、完成参与项目组工作、接待参观人员等。

4、普通会员(目前的场地,总人数控制在20人内) 在规定的空间开放时间段可以进入空间使用一般设备,耗材需付基本材料费

5、非会员活动参与者 在某次活动前报名参加活动,可以参观场地及使用活动过程中所需设备、器材

6、非会员设备工具使用者 需要空间的工具设备完成个人需要,但不参与空间的项目及活动

7、参观者,其他会员或工作人员好友,可在非活动的开发时间随时来空间参观,工作人员有义务向参观者讲述空间的文化及活动内容。

由创始人及联合创始人负责创客空间的初期的主要资金、设备以及技术支持投入。由常驻会员负责落实创客活动过程中的工作及后续基本开支的维持。

由创始人、联合创始人及常驻会员共同商议创客空间的项目方向、活动内容。

运作分为会员制、项目制及分享活动制三类。

活动内容:

1、每周1~2次的分享活动:向普通会员及非会员活动参加者提供,由工作人员负责好事先的宣传及准备工作,让普通会员能够在活动过程中体验到实现创意的乐趣。普通会员每个月需要支持场地开支100元(学生80元),活动举办7天前开始宣传,活动时间尽量选择在周末,若活动报名者超过10人则分多次举行。活动同时对普通会员及活动报名会员开放,普通会员免费,活动报名会员需交付20元参加每次活动,材料费另计。如果活动资源不足,优先满足普通会员的需求。每次分享活动需支付分享者最低50元的劳务费,其余部分则归入场地运作资金。

项目小组

1、创客空间同时肩负着联合创始人及创始人对常驻会员能力的培养功能,根据创始人与常驻会员商议,由2~3人形成的小组对共同感兴趣的项目进行尝试,部分项目可以转化为分享活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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